第九百三十一章 您可能記錯了

發佈時間: 2024-10-19 07:40:4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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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回到房間之後,簡絮給自己衝了個澡。

 站在花灑下面,她一邊感受着熱水的溫度,一邊忍不住地擰起眉頭,回想着剛剛在樓下的那一幕。

 凌御瑾危險的眼神和緊緊地按着她肩膀的動作,現在想起來,簡絮還是覺得心有餘悸。

 這個男人……太危險了。

 柳如煙的藥是絕對沒有問題的,否則的話,凌御瑾不會那樣對待那天的黎月,今天也不會這樣對待程茹。

 可是,藥物的作用,也只能讓他在失去記憶之後,對她編造出來的謊言深信不疑。

 但卻不能改變他原本的心智和性格。

 剛剛在樓下,他對她做的一切,都是出自他原本的本能和性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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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簡絮越想越害怕。

 她纔剛剛擁有凌御瑾沒幾天,可不能因爲這種小事兒,讓他對心裏對自己再次有了隔閡。

 洗完澡從浴室出來,簡絮一邊擦着頭髮,一邊匆忙地拿出手機來,撥通了妹妹的號碼:

 “簡柔。”

 “我之前不是跟你說過,讓你把剩下的藥物都調一下,剩下的都給我拿過來嗎?”

 “你可千萬別忘了。”

 只要藥物的劑量足夠,她就不怕凌御瑾以後不聽她的!

 女人的話,讓電話那頭的簡柔微微地擰起了眉頭:

 “姐,我也跟你說過了,現在雖然沒有解藥,但是我們也要未雨綢繆。”

 “萬一柳如煙醒過來了呢?”

 “我還是建議將剩下的藥物都留下來比較穩妥……”

 簡絮微微地眯起了眸:

 “簡柔,我是不是最近對你太好,讓你得意忘形了?”

 “你只不過是我撿回來養大的一條狗而已,你要做的,就是完全忠於我,什麼都聽我的!”

 “什麼時候輪到你來教我做事了?”

 女人的話,讓簡柔接下來的話,全都梗在了喉嚨中。

 半晌,簡柔吸了吸鼻子:

 “知道了。”

 “我這就把剩下的藥都給你帶過去。”

 聽着簡柔的聲音軟了下來,簡絮這才冷哼一聲:

 “這纔是我的好妹妹。”

 “你可別忘了,你現在所擁有的一切,都是靠着我才能得到的,別做忘恩負義的人。”

 說完,女人直接掛斷了電話。

 電話那頭,簡柔聽着電話裏嘟嘟嘟的忙音,面色慘白。

 簡絮說她是她養的一條狗,其實這話沒錯。

 當年,她還是孤兒院裏面最受欺負,最弱小的存在。

 後來,凌御瑾成年了之後履行小時候的承諾,將還在孤兒院的簡絮帶走。

 簡絮走的時候,特地找到了簡柔,問她要不要做她的妹妹,出去過更好的生活。

 當時的簡柔已經被欺負地走投無路了,所以她就答應了簡絮的要求,跟着簡絮一起離開了。

 從那以後,她就成了簡絮的影子。

 不管簡絮去哪,發生了什麼,她簡柔永遠都要在簡絮身邊,爲她衝鋒陷陣。

 甚至,六年前簡絮出事毀了容,簡絮也要用硫酸,將簡柔的臉毀掉,變成跟她一模一樣的,然後讓簡柔去做各種手術。

 在簡柔的臉動過了十幾次手術之後,簡絮才選了其中一種效果最好的手術方案,給她自己做了手術。

 想到那些過去,簡柔深呼了一口氣,擡手抹了一把眼淚。

 她站起身,緩緩地走到了牆邊的架子前。

 架子上放着的大半瓶液體,就是簡絮之前從柳如煙的倉庫裏面偷出來的毒藥。

 她勾起脣來。

 其實,上次簡絮給凌御瑾下的藥,只有三分之一,她卻告訴簡絮用了三分之二。

 現在,她只要再將剩下的分一點出來給她,她也會深信不疑。

 畢竟,在簡絮看來,自己養的狗,怎麼會叛變呢?

 女人冷漠地勾起脣,擡手將藥水分開。

 她簡柔爲了簡絮當牛做馬這麼多年了,當年的恩情,也應該還清了。

 剩下的人生,她要爲了自己而活。

 ……

 傍晚時分,簡柔開車到了凌家大宅,將那小瓶藥送給了簡絮。

 原本,她送完東西就應該離開的。

 可沒想到出門的時候,卻剛好撞見了凌御瑾晚上慢跑回來。

 男人進了門,一邊擦着汗一邊看了簡柔一眼:

 “馬上就是晚餐時間了,不如留下來一起喫飯?”

 他一邊說着,一邊接過簡絮遞過來的礦泉水喝了一口:

 “我們三個人很久沒有在一起喫過飯了吧?”

 簡柔頓了頓,將求救的眼神遞給了簡絮。

 簡絮訕訕地笑了笑,接過男人喝完的礦泉水瓶,又將乾毛巾遞給他:

 “算了吧,簡柔有她自己的事情要忙,我們就別耽誤她的時間了吧。”

 “再說了,簡柔一個單身狗,肯定不願意跟咱們兩個一起喫飯。”

 簡柔也連忙點頭:

 “對對對,我……我不太想……”

 凌御瑾眯起眸子,有些疑惑地掃了簡柔一眼,又看了簡絮一眼:

 “我說了算,今晚簡柔就留在家裏喫飯。”

 說完,他招手喊來管家:

 “加一把椅子一副碗筷。”

 管家連忙嗯了一聲,差人搬着椅子過來了。

 簡柔無奈,只能安靜地坐到椅子上,和簡絮凌御瑾一起喫晚餐。

 席間,凌御瑾熱情地將一塊羊肉夾起來放到簡柔的盤子裏:

 “我記得你以前在孤兒院,最喜歡喫羊肉了,還喜歡啃羊骨頭。”

 因爲失去了最近六七年的記憶,所以現在的凌御瑾,對以前的記憶記得更清晰了。

 他記得,當初他在孤兒院裏面,不但認識了喜歡穿紅衣服的小女孩簡絮,還認識了小女孩身邊的小跟班簡柔。

 只不過,那個時候在孤兒院裏面,她們都不是現在的名字。

 孤兒院的孩子太多,阿姨們懶得起名字,就給孩子們編了號,那個時候,簡柔和簡絮的名字,還都是數字。

 那個時候,簡絮的編號是9,簡柔的編號是12。

 凌御瑾還記得,編號12的小女孩骨瘦如柴,卻特別喜歡喫羊肉,還喜歡啃骨頭。

 看她可憐兮兮的,他就在跟小9許下承諾說自己長大後一定回來找她的同時,讓小9將瘦小的小12也一併帶走。

 可讓凌御瑾沒想到的是,當他將羊肉放到了簡柔的碗裏的時候,簡柔卻面露難色地看了簡絮一眼。

 “那個,凌大少,您可能記錯了……”

 她咬脣,將碗裏的羊肉夾起來,放到了簡絮的碗裏:

 “喜歡喫羊肉和啃羊骨頭的……”

 “是我姐姐。”

 女人的話,讓桌上的另外兩個人,臉色瞬間都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