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17章 忘恩負義周小生!

發佈時間: 2024-11-20 19:04: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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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兩個巡警不由分說,強行帶走余天。

 任憑余天如何詢問原因,他們也不說。

 門外。

 麻子不見了,興許是跑了。

 孫月華流着眼淚緊着追出來,想要幫忙說情,卻無濟於事。

 一小時後。

 余天被帶到警局。

 兩個巡警粗暴地將他按在警長辦公室的座椅上,隨即重重關門離開。

 余天一臉發懵。

 自己啥事也沒幹啊!

 難不成那個丟包的大姐事情還沒解決嗎,可真是急死個人!

 三分鐘後。

 一個年齡在四十多歲左右的警長推門而入。

 他一米八十多的個頭,雙目炯炯有神,絡腮鬍子,穿着制服,威風凜凜。

 “你怎麼來的港城?偷渡還是什麼!”

 他一屁股坐在對面辦公椅上,點了根菸,雙腿搭在桌面上,用不標準的普通話問余天。

 要知道。

 八十年代想去港城並不容易。

 需要辦的手續很繁雜,還需要外國佬的批准等等,正常情況下起碼需要一週時間。

 余天是李二妹託關係弄過來的,當然沒有什麼通行證,攤了攤手,只說自己花錢買通關係來的,並沒提及任何人。

 “犯罪了知道嗎?這就是偷渡!”

 警長一彈菸頭,嗖的一下彈到牆上,火花四濺。

 偷渡?

 這個罪名可不小。

 要是真被判刑的話,關多長時間還說不定呢。

 余天立刻解釋了一番,誠懇地說出此行目的,人在矮檐下,該低頭就低頭。

 “怪可憐的…”

 警長點了點頭,但表情很無奈,回答道,“情有可原,但是沒用。感情再大,也沒法大,該怎麼處理就得怎麼處理,來吧,把你的偷渡經歷全都寫上,簽字畫押。”

 紙和筆嗖的一下扔在余天面前。

 不能簽字。

 簽了就完了。

 余天眼珠滴溜溜地轉。

 甚至拿出一些港幣來想要賄賂,但都被拒絕了。

 “有沒有別的可能…”

 他還不死心。

 因爲房間內只有他們兩個,什麼話都好說。

 果不其然。

 警長等的就是現在。

 “還真有。”

 他反常地倒了杯茶,遞過去,自我介紹道,“我叫張傑,比你大幾歲,叫我傑哥就行。九龍城寨那個案子是你破的吧,你小子很厲害,很敏銳嘛!這樣吧,想要我不抓你也簡單,你就留這兒一個月,配合我們破個大案,到時就放了你。”

 啥?

 余天眼睛瞪得多大。

 破案?

 這不可能!

 他是商人。

 不是刑偵專家。

 那個大姐的事兒,也只不過是通過敏銳的觀察分析出來的,當時爲了脫身沒有辦法而已。

 “那沒辦法了。”

 張傑一攤手,“內陸仔,寫吧,寫完了羈押你,啥時候想好了,啥時候告訴我!”

 完了完了。

 余天在港城除了孫月華和慶哥以及麻子以外,其他誰也不認識!

 但這三人都是貧苦人,根本沒什麼厲害的人脈,要想將這件事擺平,必須得找個大人物說情纔行。

 馮市長?

 不好辦。

 遠在京城不說。

 兩岸關係很微妙,這種事怎麼可能隨便插手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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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可還能怎麼辦?

 左思右想。

 就在他極度鬱悶之時,忽然眼前一亮。

 有了!

 前段時間,高羣不是給了一個人的信息嗎。

 叫什麼周小生。

 或許可以找他幫一下忙!

 “我想見個人行不?”

 余天立即提及周小生的名字。

 想不到。

 周小生的名氣還真不小,他現在是港城有名的塑料老闆,製作的塑料花遠銷歐美,賺了不少錢,張傑當然瞭解。

 張傑好奇問道,“你說的是周家主事人,你能認識他?真的假的!要是你真認識的話,這事兒就算了,走,我現在就帶你去見他!”

 余天高興壞了。

 和吃了檳榔順氣丸差不多。

 出門時。

 孫月華還在門外留着眼淚等着。

 余天安慰她別急,先回九龍城寨,自己兩個小時以後準時回去,肯定耽誤不了她們姐妹見面。

 半小時後。

 張傑的車停在深水灣附近,這是港城頂級的富人區,三面環山,風景極美。

 “你真認識周小生?”

 下車前,張傑再次詢問。

 “當然!”

 余天信誓旦旦的保證。

 張傑點頭,帶着余天到了一座小別墅園的大門前。

 余天上前和門衛訴說,只說自己是受高羣的委託,特來看一看周小生。

 “等着吧。”

 守門的人進去了。

 等啊等,盼啊盼,約莫半小時以後,門衛纔再度返回。

 余天很納悶。

 這院子沒多大,也就佔地一千平米,就算是爬着走,來回有二十分鐘也足夠了。

 “怎麼說?”

 他問了句。

 “我們家主讓你進去。”

 門衛隨便回答。

 讓?

 余天再三詢問,說沒說‘請’字。

 畢竟他剛纔可說了,是周小生的救命恩人高羣派來探望的,怎麼着也得客氣一點吧?

 “沒說請,他說讓你進去。”門衛不屑一顧,不再搭理。

 余天心裏不大舒服,甚至懷疑是不是找錯了人,畢竟周小生這個名字,在港城重名率還是挺高的。

 可轉念一想。

 又不太可能。

 因爲如若不是他的話,爲什麼還要讓進去呢,直接趕走不就行了嗎?

 稀裏糊塗進了院兒。

 無分鐘後,余天和張傑出現在周家小別墅的一層大廳中。

 進門有講究,得換客人專用的鞋。

 落坐在客位上,周小生此時正披着圍巾,光着半拉身子,一手拿着雪茄,一手喝着咖啡,背對着余天,聽着收音機的小曲兒。

 “周先生。”

 余天主動打招呼,“高羣高老哥你還記得吧?他讓我來看看你的近況,他說好久沒見,想你了。”

 “哦…”

 周小生甚至沒回頭,輕描淡寫地回答道,“你是說那個幾年前在義城救過我的老高是吧?怎麼着,知道我的過得好了,想來要好處了是嗎?”

 這是什麼道理?

 余天大爲不解!

 老高當初說得明白,救人的時候根本沒圖回報。

 畢竟誰沒事兒閒的,想圖個乞丐模樣的人報恩?

 再者說。

 老高爲他還摔斷了腿,如今卻只得來這麼個結果,十足令人心寒!

 余天最看不起這種人,深吸一口氣,心裏老大的不舒服,忍着沒發火,“不是要好處,除了轉告他對你的思念以外,我還想讓你幫個小忙。你看,我和這位阿sir有點兒誤會,想讓你幫着說說話兒,讓他放我一馬。”

 話落。

 張傑也附和着,馬上講出經過。

 很明顯。

 只要周小生一句話,張傑就可以放了余天,當什麼事兒都沒發生過。

 “呵呵…”

 周小生直至這時纔回過頭來,瞪着兩隻三角眼,有些惱怒地不屑說道,“傻了嗎,我憑什麼幫你?讓你進來,只是想讓你給老高捎句話而已!聽好了,我說完,你就滾。你告訴他,當年他救我只是他自願而爲之,和我本人一點關係都沒有。從此以後,你讓他千萬別來煩我,要不然我見一次打一次,我甚至可能直接打斷他另一條腿,好了,你現在可以滾了。”

 十足的輕蔑。

 縱然余天重活一世,可也從沒見過如此忘恩負義的白眼狼!

 這還是人嗎?

 這是人能說出來的話嗎!

 余天真氣不過,實在無法忍耐,指着鼻子破口大罵道,“周小生,你怎麼可以說出這種話來?你這個王八羔子,你他媽就是個狗日的,你忘恩負義白眼狼!他媽的!老高當初爲了救你摔斷了一條腿,到現在還一瘸一拐的!再看看你,不說一句好話就算了,還敢出言不遜,我今天要是不替老高狠狠教訓你一頓,我他媽心裏這股火真發泄不出去!”

 說罷。

 他猛地衝上去,揚起拳頭直奔周小生面門!

 太生氣了。

 想起曾經老高在酒桌上的話語,余天心似火燒!

 這比背叛還讓人難受。

 余天爲人講究的就是有恩必報有仇不饒,怎麼能受得了?

 可惜的是。

 周小生家裏的保鏢眼疾手快。

 攔住余天。

 狠狠打了幾拳。

 “把他給我趕出去!”

 打完之後,周小生冷笑一聲,好像沒事發生一樣,繼續欣賞小曲兒。

 余天被保安扔出門外,渾身痠痛。

 “走吧。”

 張傑攤了攤手,將他帶上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