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哎呀,這反駁能力不行啊!”
林淺登陸小號,在評論區發聲:#各位,有沒有覺得,她寫的小作文漏洞百出?首先,女孩子在酒吧喝醉,都是叫自己信得過的閨蜜或是家人來接,或者是就近找個賓館歇息,不會冒着被混混撿屍的風險在路邊休息。其次,哪個正經女孩會上陌生男人的車,還讓陌生男人送自己回家,進自己的屋?再有,哪個被強J的女孩會讓強J犯娶自己?上個世紀六七十年代纔有的“保全名聲”戲碼,早就過時了好吧。#
她此言一發,諸多網友火速跟帖。
#說的是,就比如我吧,公司聚餐我喝多了,平時比較熟識的男同事要送我,我堅決不讓,我怕他圖謀不軌。社會險惡,害人之心不可有,防人之心不可無。#
#狠狠的點了!喝醉了上陌生男人的車,還讓陌生男人送自己回家,反正不像正經女孩的行爲。別說陌生人,我跟我男朋友剛交往哪會,他要送我回家,我頂多讓他送到小區門口或樓下,都不讓他上樓,更別說讓他進門。#
#咦,有道理,單身女孩的警惕心可高了。異性送我回家,要進屋我堅決不讓。他說他要上廁所,我讓他去公廁。他說他要喝杯茶,我叫他去奶茶店喝。#
#不是,怎麼會有相信“進屋上廁所”這種低級謊話的傻子?但凡有點智商的都知道,剛認識就非要進屋的男人別有企圖,沒企圖他進去幹啥?看你家傢俱嗎?#
#經你提醒,我越看越覺得古怪,她說她醉到無力反抗,爲啥事情的經過她記得一清二楚?還有還有,她要男方娶她,根本不是被強J女孩該有的反應。我曾被猥瑣男襲胸,僅僅是襲胸,我恨不得宰了他。她不仇視男方要求娶,說不過去。#
#嗯……很難評,顧硯辭剛剛起死回生,突然間來了這麼個曝光。我只想說,現實中的商戰,有很多骯髒手段。#
再說那些激憤網友,他們針對質疑聲,一一反駁。
#好嘛,又是受害者有罪論。再說一句,女孩子不會拿自己的清白誣陷男人。那些說受害者不是正經女孩的,都是披皮男。#
#好嘛,上陌生男人的車=不正經,那些上出租車、滴滴的都不正經了?讓陌生男人進屋不正經,那些讓裝修師傅、送貨師傅進門的女性消費者,也不正經?#
#她上他的車,讓他進門,是她年少無知太單純,正因爲單純,所以她付出慘痛代價。#
#不理解那些罵她不正經的網友是怎麼想的。都什麼年代了,你還活在大清?你不是現代人,是從封建時代穿越過來的餘孽。#
反駁此類言論的評論,如雨後春筍般激增。
#連小孩子都知道,不能喫陌生人給的糖果,不能跟陌生人走。認都不認識,上他的車讓他進屋,這要麼是智商欠費,要麼是平時就玩的開。#
#嗯,我同學就玩的開,剛認識的異性網友敢往家裏帶,人家隨便歸隨便,從不說誰強了她。成年人的遊戲,玩不起你就不要玩。#
#劃重點,她說顧硯辭開車經過。有沒有一種可能,她是看人家開豪車眼熱,想嫁入豪門,故意上車,故意讓他進門,後面那啥也是半推半就?#
#顧硯辭那身份和身家,要啥樣的女人沒有?強J?他腦子被驢踢了才幹得出那樣兒的傻事。#
激憤網友再反駁:#以男人的身家否認強J罪真可笑,吳**還是大明星呢,他強*粉絲證據確鑿。李**也是大明星,他照樣PC。#
#別洗了!等警方發佈顧某人犯罪的通告,你們這些洗地狗,通通都是共情犯+包庇犯。#
#說來說去,你們是不是想說,女方是職業雞?如果是的話,顧硯辭他就犯了PC罪。#
#傳下去,顧硯辭PC,噁心噁心噁心。#
“叮……”
手機上方,彈出一條新聞推送:#宇寰總裁顧硯辭身陷X醜聞,公司已回升的股價二次下跌,市值蒸發超過兩百億。#
林淺正想點開推送一看究竟,又一條推送乍現:#財務數據外泄,總裁曝出X醜聞,投資商暫行觀望,宇寰E輪融資或恐失敗。#
壞消息一個接一個,林淺尚且平靜,鹿菀捂着額頭,大喊“我勒個去”。
她從林淺的手裏搶過手機,登陸自己掛着紅V職業認證的賬號,給康穎發私信:#警告你,造謠傳謠犯法,利用信息網絡誹謗他人,如果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、瀏覽次數達到5000次以上,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500次以上,就應當認定爲刑法第246條第1款規定的情節嚴重,構成誹謗罪。你發佈的謠言,瀏覽點擊和轉發次數高達百萬次,你犯法了,你知不知道?#
她編輯完正要發送,林淺制止她,“別發,他敢造謠,證明他無所畏懼。也是啊,他在A國,我國的警方要抓捕他困難重重,他自以爲,那地方安全,他犯罪了不用擔責。”
鹿菀輕嗤:“哼,她以爲她在國外,就可以逍遙法外,不可能的。”
鹿菀刪掉對話框裏打好的文字,打出另外幾句:#你在國外並不保險,我國司法機關可以依據國際刑事司法協助原則,出具引渡請求書,在請求書中詳細說明你的犯罪事實、證據以及你的基本情況。可請求國外司法機關協助抓捕你。在獲得國外司法機關的批准後,我國司法機關可以與國外司法機關合作,將你引渡回國,對你進行審判和處罰。#
她發送這一段文字,康穎很快回復:#沒說的,掛你。#
沒過幾分鐘,康穎在微博上曬出鹿菀的微博信息,發給他的私信,配文聲稱:#大家看,這娘們身爲律師,不維護正義駁斥強 J犯,共情強J犯說我造謠,快去她的微博裏網暴她。#
他一聲令下,立即有一大波網友涌到鹿菀的微博裏,各種斥責各種罵。
#女律師共情強J犯,你是律師裏的敗類,法學界的恥辱。#
#收了多少錢啊?這麼缺錢,你去賣啊。#
#我今天休假,我有一整天的時間罵你。#
#說人家造謠,你倒是拿出證據證明她造謠。#
#舉報你了,你等着被司法機關吊銷執照。#
“我去你二大爺的!”鹿菀甩掉手機,破口大罵,“造謠還號召大家網暴我,你眼裏真的沒有法律。”
林淺嘴角微揚,很篤定地說:“他不是無視法律,他是,準確地說,他的主子討厭你,藉此機會公報私仇。”
說完,她又加了一句,“還有,我確定以及肯定,他是男扮女裝,他罵別人披皮男。實際上,他纔是真正的披皮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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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啊,”鹿菀眼裏的眸光閃了閃,“你怎麼看出來的?趕緊告訴我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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