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章 藥不能亂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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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趁着梁明遠不在家,王老實悄悄去了一趟梁家。

 梁家着落在墨溪村中段最好的風水寶地,是少有的二層樓建造,一樓用青磚堆砌,二樓選的是上好的杉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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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雖然房子是梁明遠重金打造,但地卻是王家的。

 王家祖上是個土財主,即便已經沒落,但好在擁有的地多,光靠租佃就有一筆很可觀的收入。再者,百足之蟲死而不僵,即便風光不再,王家的勢力依舊不容小覷。這也是梁明遠在妻子去世後,娶王春華爲繼妻的緣故。

 王老實緊緊跟在丫環後頭,雖是第一次上門,卻不敢東張西望,以免惹禍。

 大院中搭了個戲臺,戲班是專門從縣城裏請來的。

 此刻,女主人王春華正在愜意的聽着戲,嘴裏還時不時跟着唱。

 在見到王春華時,王老實畢恭畢敬的拘了個禮,“姑姑。”

 “聽說你要見我?”

 王老實委屈巴巴,當場跪了下去。

 “姑姑,求你幫我出口惡氣。”

 王春華不屑地瞥了一眼地上跪着的人,“你不過就是我王家旁系裏的一個微末小人,說說看,我爲何要幫你。”

 “姑姑,我王老實就是再不濟,也是王家人,那元家丫頭囂張至極,簡直不知天高地厚,竟多次讓我當衆出醜,這是在打我們王家的臉面啊?”

 “那也是你自己作死,別以爲我不知道你乾的那些蠢事。”

 平淡無波的聲音突然急轉如下,把王老實嚇得一陣哆嗦,“是侄兒錯了,侄兒給王家蒙羞了。”

 “罷了,去吧,你的事兒,我記在心上了。”

 ~~

 日出而作,日落而息。

 就這樣,元翎平平淡淡的過了幾日。

 古戒空間中,育好苗的谷種早已插秧,黃豆、玉米、紅薯苗長勢也不錯,按空間的運轉,相信半個月就能大豐收。另外,桃子已經成熟,元翎特意摘了一個來嘗,汁水豐富,口感鮮甜,絕對是果中極品。

 菜地和田裏那邊,倒是看不出什麼變化。

 而最驚喜的,應該是王老實家賠來的老母雞已經在開始生蛋啦。若是被王老實得知,想必腸子都悔青了吧。

 上次進鄉趕集,元翎特意買了些攤主賣剩的邊角料,雖然做不了衣衫,做些帕子倒是很合適。這段日子,娘積攢了不少繡好的帕子,她雖不懂刺繡,卻也在閒暇時打了一些精緻的絡子。

 看着米缸又空了,元翎決定進城一趟,將繡帕和絡子變賣,換些需要的東西。

 從墨溪村去懷遠鄉半個時辰就夠,但進滄瀾縣城卻要一個時辰。

 好在村裏有驢車,一日走兩趟,一次一個人三文錢。

 爲節省時間,元翎決定坐驢車進城。

 元清得知姐姐進縣城,囔着要一塊去,元翎被鬧得沒有辦法,只能帶着一起。好在多一個人,東西也能多帶一點,倒也不是什麼壞事。

 一大早,元翎姐弟倆就等在村口。

 驢車剛來,元翎就看見老熟人趙何氏,同行的還有她的女兒虎妞。

 “翎兒妹妹這是要進城?”

 “是啊,做了些手藝活,準備拿去城裏賣了換些東西?”何素芬雖然相貌平平,卻是個好相處的,所以元翎對何素芬還是很有好感。不過,今日的何素芬似乎臉色蒼白,額頭還帶着微微細汗,於是元翎關切道,“我看何姐姐氣色不太好,是身子不爽嗎?”

 何素芬微微一愣,沒想到自己的婆母對自己還不及一個外人細心。

 昨兒個她就有些輕微腹痛,想來是貪嘴喝了涼水,家裏治腸胃的藥沒有了,剛好她有事要進城,索性就買些。本想讓婆母幫忙照看一下虎妞,可偏偏婆母一大早不知去哪兒溜達去了。

 “無妨,許是喝了涼水,我抓些藥就好。”見元翎盯着自己,目光中帶着一絲探索,何素芬打趣道,“翎兒妹妹盯着我作甚,莫不是我臉上長了花?”

 “何姐姐,你可知,這藥可不能亂喫?”

 “放心吧,我自己的身體,我自己知道……”

 元翎想了想,還是覺得有些不放心,不禁低聲附耳何素芬道,“何姐姐,仔細想想你和你相公上次……是什麼時候?這月的葵水可有來?”

 “啊——”被問及如此私密的事,何素芬耳根子都紅了,老半天,才支支吾吾回道,“已有十餘日了,葵水至今未來。不過,應該不會那麼巧吧?”

 想到那夜,相公洗完澡,見她素面朝天,本以爲又要嘲諷她,沒想到他卻輕輕撫上了她的臉,她完全沒有準備……然後就自然而然了……

 隨性而至,不會真中了吧!

 何素芬有些不太敢相信。就算真是如此,現在也就月餘,大夫也瞧不出什麼吧。

 元翎擡手捋了一下耳邊的長髮,微笑着說道,“何姐姐,你也別高興得太早,也不一定就是。我只是覺得,小心一點總沒錯。所以,我建議你藥就不要吃了,不過,大夫倒是可以看看。還有,最近多喫點肉啊、魚啊,補補身體。”

 “謝翎兒妹妹提醒。”

 進了縣城,元翎姐弟與趙何氏分道揚鑣。

 看着弟弟依依不捨的樣子,元翎揶揄笑道,“清兒,剛纔在驢車上,你和虎妞有說有笑,莫不是看上人家了吧?”

 元清堵着一張黑臉,“姐姐莫說笑,我只是覺得虎妞挺有趣的。”

 “好好好。姐姐不說了,不過,我這麼聰明,想來清兒將來也肯定不會差,若是能子承父業……”

 說着說着,元翎的眸子黯淡下來。

 “姐,你放心。我不會一輩子在家種田的,男兒志在四方,若是文不行,我可以習武,將來帶兵打仗,做一個威風凜凜的大將軍,也算爲我們元家光耀門楣了。”

 “瞧瞧,我弟弟心性不小呢。不過我相信,我元翎的弟弟,將來定不是庸碌之輩。”

 進了城,兩人結伴去了一家以前常去的鋪子。

 因爲帕子布料普通,所以一塊才二十文,絡子五文錢一個,統共算下來一共是一百五十文,加上先前餘下的五十文,她手頭現在一共有兩百文錢。

 拿着這些錢,元翎買了一斗米,五斤面,讓弟弟坐驢車先行回村。

 而她,想看看能不能將揹簍裏的那兩斤紅菇給賣掉。之前去鄉里趕集時也不是沒人問價,只是回的價太低,這麼好的東西,她捨不得賤賣。

 鄉里沒有識貨之人,或許縣城有呢?